你的欧盟外观产品打Ⓓ标了吗?
2025年5月1日起关于欧盟外观设计的一系列新规定、新措施开始实施,亮点包括:外观设计注册标志Ⓓ、欧盟外观设计申请无法再通过成员国主管机构提交、同组多件申请时的单一类别限制被取消、维持费缴纳期限的新计算方式、官费调整等。
1.外观设计注册标志Ⓓ
为提高公众对外观设计注册制度的认知,并促进受外观设计注册保护的产品的营销,欧盟外观设计权利人(或经其同意的第三方)将能够在其产品上使用外观设计注册标志Ⓓ,欧盟外观设计注册号或登记簿链接可以与该标志一同呈现。
2.欧盟外观设计申请无法再通过成员国主管机构提交
欧盟外观设计申请将无法再通过成员国主管机构提交,所有申请均应直接提交至欧盟知识产权局,以适应申请程序的简捷化需求。
3.同组多件申请时的单一类别限制被取消
根据原《条例》,同一申请人可以提交包含多件外观设计(没有上限)的一组申请,但是所包含的多件外观设计对应的产品名称应该属于洛迦诺国际分类中的同一大类(外观设计属于装饰时没有该限制)。修法后,前述单一类别限制被取消,但一组申请中的外观设计件数上限被规定为50件。
4.维持费缴纳期限的新计算方式
修法后,欧盟外观设计维持费缴纳期限的计算方式将与当前的欧盟商标续展费计算方式一致,即:欧盟外观设计维持费缴纳的截止日期为注册到期日(而不再是保护期限结束当月的最后一天),可缴纳维持费的区间为截止日期前六个月;相应地,宽限期将从注册到期日的次日起算,并在六个月后结束。
5.官费调整
在同组多件申请时,保留从第2件设计开始的申请费优惠,但取消从第11件设计开始的申请费进一步优惠。
维持费费率显著提高;无效请求和申诉的官费有所降低;取消了登记转让、注销登记许可、请求官方文件副本等若干项官费。
来源说明:《华孙欧洲知识产权通讯》